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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债台高筑“吃补”千万元仍亏损信披真实性迷雾重重

发布时间: 2024-08-05 来源:杏彩平台登录

  近年来,全球工业持续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紧孕育兴起,汽车、电子、消费品、工程机械、医疗器械、仓储物流、太阳能光伏等领域面临智能化升级变革,智能制造需求逐步扩大。然而,作为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营业收入2020年下滑23.07%,且长期陷入亏损的“窘境”。

  此外,2018-2020年,均普智能债台高筑,其资产负债率“畸高”于行业中等水准。同期,均普智能采销数据与其关联方“打架”,年均差额达4千万元左右,且均普智能与该关联方的房屋租赁金额也“对不上”。“蹊跷”的是,均普智能2019年存在一项已建成的项目或未转固定资产、董事及监事在外任职未完全披露,信披再现疑云。

  令人唏嘘的是,净利润长期为负的背后,2019-2020年,均普智能政府救助及税收优惠已超三千万元。

  据均普智能签署日为2021年7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51.94万元、2,963.32万元、2,768.79万元。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286.01万元、314.18万元、446.45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2020年,均普智能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总额合计分别为437.95万元、3,277.5万元、3,215.2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2020年期间,均普智能仅2019年实现盈利,当期其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为36.73%。

  与此同时,均普智能或债台高筑。报告期内,即2018-2020年,其资产负债率“畸高”于同行中等水准,截至2020年利息费用超3千万元。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同行可比公司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56.54%、48.7%、37.31%。同期,均普智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68%、84.72%、85.62%。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2017-2020年,均普智能短期借款分别为1.64亿元、3.65亿元、4.59亿元、4.56亿元;长期借款分别为9.87亿元、10.02亿元、8.85亿元、9.6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78亿元、1.58亿元、1.55亿元、1.57亿元。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均普智能的研发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且低于行业水平。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28%、2.75%、2.94%。同期,均普智能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5.53%、6.59%、7.98%。

  不难看出,均普智能的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且2019-2020年,均普智能的研发费用率均低于3%。

  由上述情形可见,报告期内,均普智能的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上,“畸高”于行业中等水准,每年的利息费用在3千万元以上。2020年,在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合计超3千万元的情况下,均普智能营收“开倒车”,且再度陷入亏损,令人唏嘘。而研发费用率下降且低于同行中等水准背后,均普智能未来竞争力如何?

  据招股书,均普智能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剑峰,王剑峰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均普智能78.18%的股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为均普智能实际控制人王剑峰控制的上市公司,为均普智能关联方。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胜电子分别为均普智能第二、第二大、第一大客户。均普智能分别对其销售1.95亿元、2.64亿元、3.9亿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是11.78%、12.03%、23.14%。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对均胜电子的关联销售,通过均胜电子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实现。均普智能对均胜电子的销售金额,系对均胜电子子公司关联销售合并后的总金额。

  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报告期内均普智能披露的销售额,均比均胜电子披露的采购额多4千万元左右。

  据均胜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PIA安贝格、PIA美国、PIA巴城分别采购6,575.36万元、2,979.19万元、208.15万元、5,697.41万元。

  据均胜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均胜电子分别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PIA巴城、PIA安贝格、PIA控股分别采购4,614.48万元、14,680.05万元、80.98万元、3,016.49万元。

  据均胜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PIA巴城、PIA安贝格、PIA克罗地亚分别采购15,911.95万元、18,873.99万元、105.68万元、70.87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据均胜电子年报披露信息,2018-2020年,均胜电子分别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合计采购1.55亿元、2.24亿元、3.5亿元。而均普智能披露2018-2020年对均胜电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95亿元、2.64亿元、3.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披金额均为合并后金额的情况下,2018-2020年,均普智能披露其对均胜电子的销售额,比均胜电子年报披露其对均普智能采购额比均多0.4亿元左右。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向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采购的金额分别为971.26万元、397.87万元、639.64万元。

  据均胜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PIA控股、PIA安贝格分别销售47.67万元、899.12万元、24.47万元。

  据均胜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PIA巴城分别销售114.67万元、283.2万元。

  据均胜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PIA加拿大、PIA美国、PIA巴城、PIA安贝格、PIA奥地利、PIA控股分别销售563.92万元、68.4万元、38.34万元、26.83万元、17.57万元、3.58万元、0.47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据均胜电子年报披露,2018-2020年,均胜电子向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971.26万元、397.87万元、719.11万元。而均普智能披露2018-2020年向均胜电子采购的金额分别为971.26万元、397.87万元、639.64万元。

  不难看出,2020年,均普智能招股书披露的其对均胜电子的采购金额,与均胜电子披露的数据“对不上”,均胜电子披露的数据,比均普智能所披多79.47万元。

  问题尚未结束,均普智能向均胜电子租赁房屋,其中关于该处房屋的租期,均普智能信息公开披露或“自相矛盾”。

  据招股书,均普智能向均胜电子租赁位于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的房屋用来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该房屋面积为6,666.67m2,租赁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然而,均普智能在回复函中关于此次租赁的时间,却与招股书披露的时间“对不上”。

  据《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函”),在关联租赁中,存在一项关于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的租赁,该房屋面积为6,666.67m2。租赁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由租赁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及房屋面积6,666.67m2,能够准确的看出,首轮问询回复函中的关联租赁或与招股书披露的系同一项,招股书与首轮问询回复函关于该项关联租赁的租期“对不上”。

  除此以外,招股书披露2020年关联租赁支付的租金,与均胜电子年报数据存在“出入”。

  据均普智能签署日为2020年9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0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7-2020年,均普智能租赁均胜电子房屋建筑物支付的金额分别为113.61万元、164.42万元、199.32万元、280万元。

  据均胜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2017-2018年,均胜电子作为出租方,均普智能租赁均胜电子房屋建筑物确认的租赁收入分别为0元、164.42万元。

  据均胜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均胜电子作为出租方,均普智能租赁均胜电子房屋建筑物确认的租赁收入为199.32万元。

  据均胜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均胜电子作为出租方,均普智能租赁均胜电子房屋建筑物确认的租赁收入为210万元。

  可以看出,2018-2019年,均普智能与均胜电子披露的租赁金额一致。但是2017年,均普智能披露向均胜电子支付113.61万元,而均胜电子却无确认收入。此外,2020年,均普智能招股书披露其向均胜电子支付租金280万元,而均胜电子年报显示来自均普智能的租金为210万元,70万元或“离奇失踪”。

  综上所述,2018-2020年,均普智能关联方均胜电子为其客户,均普智能披露的销售额均比均胜电子披露的采购额多4千万元左右。同期,均胜电子亦系均普智能的供应商,均普智能招股书披露其2020年对均胜电子的采购额,与均胜电子披露的销售额少79.47万元。且在均普智能与均胜电子的关联租赁中,2020年均普智能支付的租金也出现“两个版本”。此外,均普智能招股书与首轮问询回复函披露的关联租赁房屋的租期或“自相矛盾”。均普智能信披质量或“打折”。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而应履行的义务。然而,报告期内,均普智能或存在已建成的项目,未出现在均普智能固定资产增加额中,其信披现疑云。

  2019年5月5日,宁波国家高新区官网发布了《年产200台(套)的高端自动化成套装备项目”(以下简称“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据环评报告,该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为均普智能,拟投资2,200万元,购置铣床、钻床、精密磨床等生产设备,租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厂房一层及夹层(建筑面积12,756m2)。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预投产时间为2019年5月。

  据招股书,均普智能的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可以看出,宁波国家高新区官网公示的“年产200台装备项目”,其建筑设计企业名称、项目建设地址,均与均普智能信息一致,“年产200台装备项目”或应为均普智能建设项目。

  到2019年6月,“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环境竣工验收,该项目或已建成。

  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官网公开信息,2019年5月6日,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对均普智能“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拟审批公示。

  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官网公开信息,2019年6月19日,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对均普智能“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态废料污染防止设施)进行了拟批准公示。

  也就是说,2019年5月6日,均普智能“年产200台装备项目”拟获得环评审批,2019年6月19日,“年产200台装备项目”或已建设完成。

  然而,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均普智能固定资产变更中或并未出现“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的身影。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均普智能大额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涉及的项目分别为PIA巴城厂房及办公楼工程、PIA巴城厂房及办公楼工程、PIA美国新办公楼工程,金额分别为14,638.8万元、3,020.48万元、1,439.78万元。PIA巴城、PIA美国均为均普智能境外全资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年末,均普智能的在建工程分别为均普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均普智能租赁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PIA 巴城厂房及办公楼工程、其他零星工程;同期,均普智能在建工程分别为14,776.82万元、1,778.69万元、1,755.44万元。

  而均普智能“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200万元,且该项目建设期或应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6月19日。

  此外,据首轮问询回复函,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15,621.83万元,根本原因系均普智能新增办公楼及厂房19,393.53万元,新增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2,912.73万元,处置办公楼及厂房5,448.36万元。

  其中,新增办公楼及厂房金额较大主要系PIA巴城厂房及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新增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主要系均普智能子公司PIA巴城、PIA 奥地利、均普苏州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新增采购所致;处置办公楼及厂房主要系PIA巴城将位于巴特诺伊施塔特工业园区的1-3号厂房出售给关联方Preh GmbH,该房屋与Preh GmbH现有厂房属于同一工业园区地块,PIA巴城在新建厂房与办公楼后,将原有住宅出售给Preh GmbH。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均普智能“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为均普智能日常经营地点。均普智能固定资产增加额涉及的主要内容,或与“年产200台装备项目”不匹配。换言之,2019年,均普智能固定资产增加额是否有包括“年产200台装备项目”的2,200万元?不得而知。而且,2019年,均普智能或已建成“年产200台装备项目”,但该项目或未出现在固定资产增加额中,均普智能是否涉嫌选择性披露?尚未可知。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拟上市应披露董监高及别的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需要指出的是,均普智能或并未详尽地披露其董事、监事在外任职情况。

  据招股书,2019年12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7月12日,张勤超担任均普智能监事。且关于张勤超在别的企业投资或兼职的情况,招股书“未见踪影”。

  据公开信息,张勤超在均普苏州担任监事、在苏州秋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柏化学”)担任总经理。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秋柏化学成立于2013年7月9日,股东为JOBACHEM GMBH,截至查询日2021年9月22日,秋柏化学未出现管理人员变更记录,张勤超或是于2013年担任秋柏化学总经理至今。

  据招股书,2019年12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7月12日,王强担任均普智能董事。王强兼职的企业分别为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大桥有限公司、宁波汇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1年9月22日,王强任职的企业还有东轻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建翔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博欧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华锦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需要指出的是,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和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没有兼职的,应予以声明。

  可以看出,均普智能或未详尽披露董事王强兼职多家公司、监事张勤超担任秋柏化学总经理的情况,对此,均普智能是否涉嫌选择性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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