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在本县初中学校连续2年及以上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按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元济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元济中学)、海盐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海盐中学)、海盐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海盐二高)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1740人,其中元济中学540人,海盐中学860人,海盐二高340人。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学业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考试及命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科目考试。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按等第赋分计入中考总分成绩。中考总分满分值为650分。
(三)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3月下旬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在4月下旬进行,科学实验操作考查在4月中旬进行,其他文化科目考试在6月中旬进行。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5月中旬完成。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普通高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生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三种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且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60%的有关要求,元济中学、海盐中学两所省一级重点高中继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其中元济中学分配生推荐名额为327人(包括第一批定向分配招生137人)、海盐中学推荐名额为516人。具体分配名额见下图。
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继续实行特长生招生。其中元济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0人,海盐中学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40人。
在名额分配生和特长生录取后,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总数,元济中学再招收203人,海盐中学再招收304人,海盐二高招收340人。
根据录取程序需要,为确保分类招生工作能有序进行,录取将分四个阶段进行。顺序依次为:元济中学第一批定向分配生录取、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名额分配生录取、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特长生录取、3所普通高中集中统一录取。已在前一阶段被录取的,不再进入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本人中考总成绩和位次,正确选择报考的阶段顺序和学校。
元济中学第一批定向分配生(共137人)在第一阶段先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列入全县中考成绩总排名。
符合名额分配生推荐条件且自愿申请推荐的考生,在填报相应学校志愿后,在第二阶段择优录取。
名额分配生的推荐工作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进行,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按本校分配数等额推荐。考生通过你自己的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和排名位次,遵照本人意愿,可自主选定或放弃相关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推荐。放弃推荐的,在后续统一招生阶段同等录取。对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申请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及位次高低,依次指导学生自主选定其中1所招生学校,填写好志愿表并签字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总成绩(含加分)以及综合素养评价等第要求,按照择优等额推荐原则,最终分别确定两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名单,并将推荐生的志愿表上报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名额分配生的录取以各初中为单位分别进行,根据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择优录取。达到相应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未达到的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在统招阶段同等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分配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元济中学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比例划定,海盐中学以1:1.1划定。
招生学校在中考前组织特长生术科考试,确定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在中考结束后,根据考生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在第三阶段择优录取。
特长生实行降分录取,以相应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择优录取。达不到降分录取要求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重新填报志愿,按一般考生在统招时同等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各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内,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在第四阶段择优录取。
采取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主要是根据,结合综合素养评价的录取机制,既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关注学生的突出才能和个性表现。
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考生必须自愿填报志愿,志愿表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志愿填报按录取阶段先后进行。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录取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因考生录取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分数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共同录取。
答:根据今年本县初三毕业生人数,考虑全省中本一体招生、全市中职统筹招生、以及部分县外学生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入学等因素,今年全县各类高中计划招生3440人。依照国家与省、市关于推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普通高中招收1740人,职业高中招收1700人(包括普职融通招生80人)。普职融通班的学生在高一学年末进行双向选择,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的转入海盐二高新增招生计划。普职比大体在1.06:1左右。
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精神,及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县普通高中和往年一样,继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生招生和统一招生三种方式,并分阶段进行录取。
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要逐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从2021年秋季起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确保每所初中学校都有特殊的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都是省一级重点高中,也是省一级优质特色示范校,按规定必须实行名额分配招生。元济中学分配到各初中的推荐名额为327人,其中137人已定向分配招生,其余推荐名额为190人;海盐中学推荐名额为516人。需要引起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推荐名额不完全等同于录取名额,因为推荐生只有达到相应学校名额分配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可能被录取。
答:今年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由于录取工作程序复杂,为确保录取工作无差错,需根据不同招生类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阶段: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的名额分配生录取,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择优录取;
第三阶段: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的特长生录取,合乎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择优录取;
第四阶段:三所普通高中集中统一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后择优统一录取。各招生学校前一阶段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一并转入后阶段的统一招生计划,确保各校均能完成招生总计划数。
需要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注意,录取阶段的先后顺序,并不等同于考生中考成绩排名的先后位次,也不是相关普通高中编班的层次类型。
答: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名额数以本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主要是根据,结合学校教学质量评价,进行适度统筹后加以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数如下:
说明:元济中学第一批已定向分配招生137人,本次分配招生推荐名额为190人,合计327人。
答:名额分配生的推荐由初中学校负责。不同于往年在中考前推荐,今年的推荐工作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进行,更加体现公平公正。推荐工作坚持学生自愿、择优确定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让符合相应招生学校推荐条件的学生,自主选定并填报其中1所学校的志愿,学校择优确定。学生对推荐生资格具有选定或放弃的权利,即能够准确的通过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入学意愿,放弃某一高中的推荐资格,选择在后阶段统一招生时再申报自己所意愿的学校。
答:由于录取工作是分阶段进行的,考生如果在前一阶段被某一招生学校录取,后阶段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考生需慎重填报各阶段的志愿。比如元济中学名额分配生录取后,在后续统招阶段还有203人左右的招生名额,需提醒考生关注。建议考生在中考成绩揭晓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估算相关学校的统招录取分数线,正确选择在哪个阶段报考哪所学校。
答: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进行,根据推荐生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推荐生的中考成绩一定要达到相应招生学校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方可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在统招阶段同等录取。
答:名额分配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县招生考试办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划定。元济中学按该校招生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海盐中学按1:1.1的比例划定。以元济中学为例,今年招生总计划数为540人,第一批定向分配生137人单独录取后,还可招收403人,按1:1.2划定,其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人不再列入排名)。依次类推,海盐中学则为中考排名第1349名考生的成绩。
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不等同于以上两所学校最后统招录取时的最低分数线.如果 甲校的名额分配推荐生未被甲校录取,后阶段还可能被甲校录取吗?
答:考生填报了甲校的名额推荐生志愿,但因未达控制分数线没有被录取的,其名额分配生资格取消,但不会影响考生在后阶段的正常录取。考生在统招阶段仍可填报甲校志愿,如达到甲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仍可被甲校同等录取。
特长生录取是怎么样做的?答:元济中学和海盐中学招收特长生。其中元济中学计划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0人,海盐中学计划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40人。特长生在前期已确定的候选人中择优录取,在统招前进行,实行降分录取,以相应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达不到降分录取要求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重新填报志愿,按一般考生在统招时同等录取。
答: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注意,近期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本县(市)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城区(指主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但不得超越城区招生范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中予以落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省直属高中和高校附属高中,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职比大体相当以及招生规模应与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2021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县内初中学校招生1700人,其中海盐县理工学校1020人,海盐县商贸学校680人(含普职融通招生80人)。普职融通班的学生在高一学年末进行双向选择,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的转入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新增招生计划。
与海盐县第二高级中学合作办学。第一学期开设普高课程,参加普高统一考试,达到规定成绩及有关要求,进入海盐县第二高级中学就读。其余学生在商贸学校或理工学校选择相应专业(不包括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学习。
说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第一学期按计算机大类实施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业学校:(一)具有海盐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具有在本县初中学校连续2年及以上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按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学业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及命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科目考试。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按等第赋分计入中考总分成绩。中考总分满分值为650分。
(三)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3月下旬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在4月下旬进行,科学实验操作考查在4月中旬进行,其他文化科目考试在6月中旬进行。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5月中旬完成。
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嘉兴市考试院组织统筹招生,在其他各类招生录取前完成。
2.集中统一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学生志愿,在中考后统一进行招生录取。
3.补充录取招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在集中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学校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未录取的考生做补充录取。
5.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有关专业录取条件的,即被该专业录取。如出现因考生总分相同而又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共同录取。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根据考生是否服从其它志愿,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若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再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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